关于评选2024年度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表彰先进、选树典型、强化示范引领,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教育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现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全省会员单位。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省会员单位在职员工。
二、表彰名额
全省拟表彰先进单位20个,先进个人50名。2022年度、2023年度已获评的单位及2023年度已获评的个人本次不再参评。
一、申报条件
(一)先进单位申报条件
本年度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分为示范单位类(15个)和特色单位类(5个),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对外工作体制机制,规范外事统筹管理,加强外事队伍建设,近五年内在外事管理方面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3.积极对接国家战略,聚焦教育强省、教育强国建设目标,工作开展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成效显著,为我省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做出突出贡献。
4.积极参加主管部门和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主动加强兄弟单位间联动配合,构建多元协同机制,积极搭建高层次、全方位的合作交流平台,推动实现教育优势资源互补,助力我省教育国际交流高质量发展。
5.创新开展国际化办学工作,在国际学术交流和教育科研合作、优质海外教育资源引进、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化人才培养、国际化课程开发、中外师生交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传播等方面工作具有鲜明特色或显著进步。
(二)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遵守外事纪律。清正廉洁,品行端正,克己奉公,忠诚可靠,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3.对外事工作充满热情,主动担当,发挥业务骨干和积极带头作用,勤勉尽责,忠于职守,求实奉献,在学校国际化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显著成绩。在创新开展和持续推进我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得到广泛认可。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把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确保推荐对象质量。特别是要严格审查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认真总结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严格甄别,突出典型。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并进行公示后报送。各会员单位可推荐1个先进单位、1名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坚持优中选优,实行差额评选。
(三)先进个人评选坚持向一线工作者倾斜。原则上校级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控制在先进个人总数的20%以内。
五、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严格按要求报送材料,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先进单位推荐审批表》《山东省教育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等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 PDF版)发送至协会邮箱sdsjygjjlxh@163.com ;材料纸质版需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一式三份邮寄至省教育厅国际处,报送材料分别以“单位名称+先进单位(示范类/特色类)评审材料”“单位名称+先进个人评审材料”命名。逾期或不按要求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六、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在山东省教育厅指导下进行。协会将邀请相关领域的领导专家参与评审。
联系人:郑善鹏
联系电话:
0531-51793870
18866872709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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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山东省教育厅国际处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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